笔者有邻曾为“法轮大法”的铁杆,也曾向本人“弘法”,教我信奉“真、善、忍”,“做好人”、“做好人中的好人”。社区的宣传栏围绕“平安创建、构建和谐社区”,从加强社区建设、构建美好家园、促进邻里和谐等方面进行了宣传,这是社区居民的共同心声,是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。但精心制作的宣传栏却被作了如此“处理”,请问该“大法弟子”:你这是做的哪门子“好人”?
李洪志先生对众弟子的要求甚高。笔者曾翻过《转法轮》,在其中李洪志曾经严厉要求弟子们,不要在他的“著作”上随便勾勾画画。据了解,没有哪一个“精修”的“大法弟子”敢在李洪志先生的“经文”上画过一笔、留下一点。难道公众宣传栏就能如此“处理”?如此涂鸦,历来为社会所不齿!如此缺少公德的“大法弟子”,在众目睽睽的宣传栏涂鸦,给社会公众留下什么印象呢?又会给其“师父”造成什么影响呢?
进入21世纪,社会向文明又前进了一大步。信手涂鸦、张贴“牛皮癣”、散发小广告等缺乏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被世人所唾弃,必将进入历史的垃圾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