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邪教成员的心理成因分析及矫治对策

作者:付本平 · 2012-05-23 来源:凯风网

  1946年,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曾为心理健康下过一个定义:“所谓心理健康是指在身体、智能以及情感上,在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,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的状态。”用许又新先生1988年提出的心理健康三标准来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研判,他们均不同程度存在不健康心理,不少人已出现不正常心理。在这里,笔者仅就法轮功痴迷者出现的不健康心理作一些浅议,尚未涉及异常心理情形(即变态人格、神经症和精神障碍者),下面就其心理成因进行简单分析并提出相应矫治对策。

  一、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成因分析

  (一)认知歪曲

  认知,是指一个人对某一事件的认识和看法,包括对过去事件的评价,对当前事件的解释,以及对未来发生事件的预期。下面简要分析一下法轮功痴迷者常有的歪曲认知。

  1、任意推断——在证据缺乏或不充分时草率地做出结论,并坚信此结论:“我没有什么用,他们都不喜欢我。”

  2、以偏概全——“现在这么多贪官,都是政府的错。”

  3、过度泛化——“法轮功是好的,政府取缔了法轮功,所以政府不好,领导也坏。”

  4、夸大或缩小——对客观事件的意义做出歪曲的评价:“张三涉黑了,李四贪污了,领导没一个是好的。”

  5、极端思维——痴迷者中普遍存在要么全对,要么全错的观念,“师父是神,师父的言行全是对的,政府都是错的”。

  这些认知上的歪曲是法轮功人员多年痴迷的主要原因,他们长期阅读《转法轮》,在国家取缔法轮功之前对其理念深信不疑,这在认知上形成了定势,那就是“师父”说的就是对的,其它的都是错的。加之受《九评》以及明慧小报的侵蚀多年,对《九评》内容中歪曲的历史坚信不疑,加深了对党和政府的敌视程度。

  (二)心理恐惧

  1、生理变化突出,对衰老死亡的恐惧。法轮功早期练习者练功原因主要有两个:一个是确实身体某个方面健康程度较差,寻医问药后效果缓慢或不明显,躯体的变化带给心理上较重的压力和负担,法轮功鼓吹练功能治病给其以很大的诱惑;另一个原因则是年龄较大的人,随着年龄的增大,身体健康、经济基础、社会角色和生活价值的丧失,增强了心理的恐惧程度,这一时期的老龄人人格开始出现为不安全感,孤独感,适应性差,拘泥刻板性,趋于保守,回忆往事。“龟蛇虽寿,犹有竟时”,死亡是每个人的最终归宿,面对死亡,多数人都会感到莫名的恐惧和焦虑。在“李大师”描绘的“功成圆满佛道神”的幻境中投身法轮功不可自拔。

  2、精神压力加剧,对偏离群体的恐惧。偏离群体,个体会面临较大的群体压力乃至制裁。法轮功人员一旦进入到法轮功的组织里面,就会受到组织成员的接纳、喜欢甚至优待。反之,则表现出厌恶、拒绝甚至对其制裁打击。这种一旦走转化之路就会被拒绝和打击,且远离这种群体性的温暖、被尊重、被接纳的情形将会消失,这使得越来越多的组织成员均有偏离群体的恐惧,均不愿被抛弃、不愿被孤立,且害怕制裁。

  3、内心冲突明显,对形神俱灭的恐惧。当他接受了法轮功的信息,他就开始了自认自我是肮脏的、丑恶的,他相信按“师父”的指导去修炼,自己会变得纯洁、高尚,甚至会有“意想不到”的收获。于是,他开始在选择、分别、抛弃、接受、拒绝真实的自我。此过程中不断挣扎,我是肮脏的,我要纯洁,我要“消业”,这样反复的过程内心就产生了分裂和冲突,无论内心如何挣扎,如何努力在修炼,自己所能感觉到的希望都是渺小的、卑贱的,这样就必须不断地对“师父”产生强烈的依赖,害怕失去这一根“救命的稻草”,加上“李大师”的恐吓:“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,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,彻底的毁灭,那叫形神全灭。”那是超乎寻常的焦虑和恐惧。

  (三)社会感染影响

  法轮功的社会感染完全符合心理范畴上的感染三手段。一是个体感染。法轮功人员大多是处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练功传功,相互之间的沟通方式呈现出单一的链式沟通关系。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日益接触加大了相互影响和感染的程度。二是大众传媒的感染。法轮功人员“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顾转法轮”,除了法轮功书籍和其自办的媒体如明慧报、大纪元等格外关注外,其余均不入其“法”眼,“师父”说的就是对的,明慧小报说的就是真的。三是开放群体的感染。法轮功组织经常性地组织“法会”,利用人的“从众心理”对其进行干扰,达到迅速“从众”的目的,还要求法轮功练习者相互之间讲练功体会,谈心得,从而循环反应,相互感染。以上三种类型均是以切断了正常的社会信息为基础,所以形成了恶性循环。

  (四)社会支持系统缺位

  纵观法轮功痴迷者,其社会支持方面呈现出三大缺位。一是事业学业不成功,不被认可,其得到的精神支持减弱,朋友较少,这种人常处于封闭、自卑、内向、自我评价低等情况;二是家庭关系紧张,或子女外出,或夫妻两地分居,家人聚少离多,情感得不到应有的慰藉,空虚感突增,被法轮功趁虚而入;三是痴迷者遇重大应激事件后,未能得到良好的社会支持,使之感到孤独无助,而法轮功功友之间的“志同道合”正好弥补了这种心灵上的创伤,增补了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位。

  (五)逆反心理作祟

  逆反心理是一种心理抗拒反应,是个体适应环境的一种正常的心理机能。一是如今的法轮功痴迷者,在早期(1999年)政府取缔法轮功组织时,矫治人员工作方法有限,未有及时地疏导处理不理解的情绪。二是法轮功痴迷者普遍社会评价低,没能得到应有的尊重,即没有“面子”。而在法轮功组织里面却是相互吹捧,维护了其仅有的尊严,心理得到满足。三是禁果逆反的作用,就是越是禁止的就偏要去做,就是故意的、人为的要与法律作对,与政府作对。其目的已超越了单纯的练功传功,而是仇视政府和政策,这种人通常伴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,转化难度也相对较大。

  二、法轮功邪教成员心理矫治对策

  (一)改变认知

  改变认知,通常用认知疗法(Cognitive Therapy)介入矫治,其主要策略在于重新构建认知结构。一是培养痴迷者认识自己的歪曲认知,从而帮助其建立求助的动机,让其认识适应不良的认知—情感—行为类型。二是帮助其开始用新的认知和行为来替代适应不良的认知和行为。三是帮助痴迷者学会将新的认知模式用到社会情境之中,取代原有的认知模式。四是引导其改变有关自我的认知,法轮功痴迷者普遍认为自己表现得不够好,连自己亲人朋友都不喜欢他,因此,做什么事都没有信心,很自卑,心情也很不好。改变认知,就是在于帮助他重新构建认知结构,重新评价自己,重建对自己的信心,以便增加适应社会化能力。

  (二)自我概念修复

  罗杰斯(C. Rrogers)认为,自我概念比真实自我对个体的行为及人格有更为重要的作用,因为它是个体自我知觉的体系与认识自己的方式。笔者认为,修复自我概念有助于法轮功痴迷者加强对自我的认识,强化自我社会角色的功能,建立起自信、自尊,从而从法轮功里面虚幻、缥缈的虚荣中走出来。可用测量自我概念的方法——我是谁来完成此项工作,要求痴迷者在六七分钟内写出15个我是谁的叙述句,这样有助于痴迷者发现原来自己一生中扮演这么多的社会角色,而这些社会角色中自己都是主角,是缺一不可的因素。使其找准自己,正确认识自我身份,进而重拾亲情、友情和爱情。帮助其建立自尊,矫治人员在痴迷者身上挖掘发现其人性的闪光点,人生的成功点,从而提高其自尊水平。建立自尊时可借用罗森伯格(M. Rosenberg)量表,十项指标进行测量。

  (三)顺应自然

  引导痴迷者“顺应自然”,这里可用1921年左右由日本精神医学专家森田正马所创的“森田治疗法”介入使用,其核心就是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,有一个社会圈子,主动关心和帮助别人。坦然面对死亡。引导在乎活着对自己、家人、社会的意义,其主要原则就是顺应自然,为所当为。在这里,为了减轻法轮功痴迷人员由于内心冲突带来的痛苦,可以运用“顺应自然”的原则来解决。法轮功痴迷者同其他人一样有情感,只是受“李大师”的蛊惑为了达到“放下名利情,圆满上苍穹”的幻境而选择了放弃亲情、友情等人之常情。其实他们心底也很痛苦,一方面是亲人,一方面是大师,现实冲突导致其心理极具扭曲。这时,教转工作者就要运用“森田治疗”的原理和方法,要引导其顺应情感的自然发生,听任情感的自然发展。以此来矫治法轮功理念中的自私自利的错误观点。

  (四)适应社会

  一是引导法轮功痴迷者掌握生活与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让其有正当的谋生手段。二是引导痴迷者遵守社会规范。引导其良好的社会规范是社会保持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,借助社会和家人的力量使痴迷者掌握并形成信念、习惯和传统。三是帮助法轮功痴迷者树立生活目标,确定人生理想(这要根据个体制定详细方案)。

  (五)改善人际关系

  心理学家舒茨(W.C.Schutz,1958)以人际需要为主线提出了人际关系的三维理论,他称自己的理论是基本人际关系向(FIRO)理论。作为法轮功人员,社会和家人要有充分的包容和情感的投入,为其搭建或帮助构建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,尤其是亲子、夫妻、亲密朋友之间人际关系的融洽,是他们走出法轮功,获得人生幸福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。无论是志愿者、矫治工作者,还是法轮功人员的亲属家人,均要从情感上给予最大的关怀,为其建立起全通道式的沟通方式,让其尽快了解社会规范、了解现实社会、让其尽早地彻底地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桎梏,重新获得健康快乐的人生。

  其实,法轮功人员之所以痴迷,与其文化程度、家庭关系、社会环境、人格特征、心理素质等有很大的关系。我们在解决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问题的同时,绝不可忽视社会、家庭环境的影响。在此,笔者认为,帮助法轮功痴迷者应从外在环境和内在因素两方面双管齐下,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才能最大限度地巩固矫治成果。

 

【责任编辑:舍得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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